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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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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寒假及春节即将到来。为加强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假期,现就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寒假及春节期间应尽量减少大型集会,各学院对学生自发组织的集会活动要加强管理,落实好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人,教育学生不要违章用火用电。严禁举办篝火晚会,严禁使用明火(液化气罐、酒精炉、蜡烛等)和电热器具会餐,严禁酗酒,严禁借机非法举行宗教宣传活动。假期举办大型活动要按照学部有关规定填写申请表,将举行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情况提前一周报学生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

二、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在假前召开一次单位所属人员会议,安排假期安全工作,教育师生员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特别要加强防火、防盗教育管理,自觉遵守学部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制度要求,学生公寓不准留宿外人,不能违章用火、用电。探亲或外出旅游要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

三、组织安全检查。假前及假期各单位要组织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防盗、防火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防火安全规定是否得到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制度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得当,责任是否到人;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消防设施通道是否畅通;供水、供电、供气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假期使用的高压容器、变电设施能否安全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报告,本单位整改不了的要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在整改完成前,存在隐患的单位要负起管理责任,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安排专人进行看管,确保假期不发生问题。

四、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放假期间各单位值班领导及值班员要经常对门窗和其他防火、防盗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能够正常使用。贵重仪器设备要尽可能集中到安全设施严密的房间落实专人保管;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个人钱物、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重要科研资料、涉密文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五、加强假期安全管理。各学院要对寒假留校的学生进行合寝。男生合寝3人以上,女生合寝4人以上,不得一人一个房间。要安排专人管理留校学生,做到经常检查,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学生个人的贵重物品要尽量带走,对学生贵重物品统一进行保管的学院必须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学生离校后,各学院要及时对寝室贴封,严禁私自开拆封条入室活动;除按学校教学计划进行的教学活动外,禁止各单位在校内开办各类临时补习班、培训班;未经批准禁止对校外人员开放体育、文娱活动场馆;经学校批准举办的各类集会活动,必须提前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假期值班的公寓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和物品出楼查验登记制度。

六、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各单位要在假前安排好值班工作,并保证值班电话的畅通。值班时间按学部规定执行,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尽职,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保 卫 处 二Ο一三年一月八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农学部教职工报考研究生暂行规定(重新修订)》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申报2013年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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