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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第20号令,1992年6月27日),结合吉林大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吉林大学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是隶属或依托吉林大学管理,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条 吉林大学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三条 吉林大学实验室,根据承担的主要任务,分为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其他实验室。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主要承担本专科生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室为教学实验室;主要承担研究生实验教学和科研等任务的实验室为科研实验室;除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以外的实验室为其他实验室。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四条 实验室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做到实验室全部工作内容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教学文件,安排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六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和设计创新实验。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七条 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八条 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九条 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部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维护实验室环境与安全,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实验室环境与安全处于正常状态。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十条 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十一条 开展实验室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种规范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加强对实验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章 建 设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十三条 实验室的设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项任务;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二)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房舍、设施及环境;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三)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四)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五)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十四条 实验室设置、调整与撤销,必须经学校或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十五条 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到学校及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要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归口,全面规划。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十六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按计划进行。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十七条 实验室建设经费,要采取多渠道集资的办法。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十八条 实验室要加强校际间、校企间等联合,共同建设实验室。
第四章 体 制
第十九条 吉林大学实验室工作应有一名校长主管全校实验室工作,并确定主管实验室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二)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仪器设备配备方案,负责分配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运行经费,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四)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审核评估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任用制度、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实验室在用物资的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等;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五)主管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提高其使用效益;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六)主管实验室队伍建设。与人事部门一起做好实验室人员定岗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奖惩、晋级及职务评聘工作。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上述工作职责应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完成。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十条 学校要设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学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实验室建设、高档仪器设备布局及科学管理、人员培训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中心、所、重点实验室)实行校、院管理为主的二级管理体制。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五章 管 理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要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督和建设;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性质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对于在实验室中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工作人员,在严格考勤记录制度的基础上享受保健津贴。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实验室技术安全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要把对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十六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发布的相关法规、制度执行。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室所需的实验动物,要按照国家以及各地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具体规定,进行饲育、管理、检疫和使用。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十八条 分析测试中心等检测实验室,凡对外出具公证数据的,都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计量认证。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要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进行考核。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三十条 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要实现信息化管理,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数据。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三十一条 要建立实验室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实验室管理水平、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掌握硬件条件情况和投资决策、实验室工作人员奖惩的重要因素。
第六章 人 员
第三十二条 实验室主任要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相应专业的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的人员担任。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三十三条 学院(中心、所、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原则上由学校或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聘任或任命。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三十四条 学院(中心、所、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管理人员。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要各司其职,团结合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三十五条 实验技术人员的编制实行按需设岗定编。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制度。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三十六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按照学校的有关文件,制定岗位职责的实施细则。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三十七条 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和本人的工作实绩,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各学院(中心、所、重点实验室)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具体实施办法。3fx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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