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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发布日期:2009-12-21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第503号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我部制定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现予以公告。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附件: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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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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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运输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其包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一、内包装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一)必须是不透水、防泄漏的主容器,保证完全密封;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二)必须是结实、不透水和防泄漏的辅助包装;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三)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吸附材料。吸附材料必须充足,能够吸收所有的内装物。多个主容器装入一个辅助包装时,必须将它们分别包装。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四)主容器的表面贴上标签,表明菌(毒)种或样本类别、编号、名称、数量等信息。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五)相关文件,例如菌(毒)种或样本数量表格、危险性声明、信件、菌(毒)种或样本鉴定资料、发送者和接收者的信息等应当放入一个防水的袋中,并贴在辅助包装的外面。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二、外包装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一) 外包装的强度应当充分满足对于其容器、重量及预期使用方式的要求;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二)外包装应当印上生物危险标识并标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开!”的警告语。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三、包装要求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一)冻干样本 主容器必须是火焰封口的玻璃安瓿或者是用金属封口的胶塞玻璃瓶。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二)液体或者固体样本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1. 在环境温度或者较高温度下运输的样本:只能用玻璃、金属或者塑料容器作为主容器,向容器中罐装液体时须保留足够的剩余空间,同时采用可靠的防漏封口,如热封、带缘的塞子或者金属卷边封口。如果使用旋盖,必须用胶带加固。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2. 在制冷或者冷冻条件下运输的样本:冰、干冰或者其他冷冻剂必须放在辅助包装周围,或者按照规定放在由一个或者多个完整包装件组成的合成包装件中。内部要有支撑物,当冰或者干冰消耗掉以后,仍可以把辅助包装固定在原位置上。如果使用冰,包装必须不透水;如果使用干冰,外包装必须能排出二氧化碳气体;如果使用冷冻剂,主容器和辅助包装必须保持良好的性能,在冷冻剂消耗完以后,应仍能承受运输中的温度和压力。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四、民用航空运输特殊要求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通过民用航空运输的,应当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和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中的有关包装要求。aZC吉林大学动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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