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农学部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实验教学中心的所有仪器实行统一管理,并确定各实验教室负责人同时为仪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所有仪器的使用、维护及保养。如需学部内借用,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请先填与该申请表(学生借用还需导师签字),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由中心主管仪器副主任及中心主任同意签字,方可借用。
借出实验教室使用的仪器仅限一般仪器设备,大型仪器(单价10万元以上的不能借出使用)。如学院外单位借用,需请示院长。
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对借用人进行仪器使用考核,如不能正确使用、操作仪器,禁止借用!
借出仪器如发生故障,请及时上报!禁止自行处理!如有损坏,按照《吉林大学农学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暂行办法》执行!
仪器借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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